“2022年6月23日下午,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》修订稿。在“临终决定权”上,深圳新修订的《医疗条例》做出了大胆突破,如果病人立了预嘱“不要做无谓抢救”,医院要尊重其意愿,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”。

完全拥护这段文字,拥护这段法律条文。#微博耄耋博主# 我们的生命现象中,常常有这样的情况,一个人的生命本来要结束了,完全可以在无痛苦或少痛苦的情形下归去了,可家属和医生还要顽强地进行无效的抢救,结果是徒增了病人的痛苦,浪漫了自己和国家的钱财,也枉耗了全民的卫生医疗资源,可谓是有百害而无一利。

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,从家属来说,一是亲情不舍所致,二是受亲牵制所致。所谓亲情牵制,就是有心理压力,担心被社会认为自己不讲孝心,不尽责任。所以,尽管有许多临危病人有放弃无谓治疗的愿望,子孙们却硬要拂逆其意,坚持要求医院方面作无望的努力,无谓的治疗抢救。从医院医生方面来说,认为人未断气,决不放弃,是从事医疗工作者的天职,害怕不作无谓抢救,有违自己的职业责任,职业道德和良心上过不去。再者,也不排除某些院方或医生个人,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的病态心理作祟。

由于上面几方面的原因,导致无谓抢救的弊端在社会生活中大量盛行,虽有不少有识之士多年奔走呼喻,但其仍然合情合理合规合法的存在着,而不能消减其于万一。

如今,深圳市第一个吃了螃蟹了,对于中国人的这个生命现象和生命权力,作出了具有历史性和巨大现实性的贡献,其深远意义,无论从怎么样的高度来说,都是不为过分的。所以,我们伟大的改革开放的先行者,是为中国人民做了好事,也是为世界人民做了好事,应为他们不惜笔墨,不吝口舌地大赞特赞。

有了法律规定,在大的法理上有了依据,这是首要的,必须的。但在具体操作中,还需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,并在实践中不断予以总结和完善。总之,如何使无谓抢救准确无误地得到体现,还有许多工作要做。诸如如何准确理解无谓,准确界定无谓,既不使法不到位,也不让执法过度,让病人的生命真正得到科学的尊重,真正得到本应合理的延续,是身为儿女的后辈们和肩负神圣使命的医务工作者们,当前和以后长期的不容忽视的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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